发放范围:
对持有防城港市行政区域内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(含80周岁)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。
发放标准:
(一)80—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;
(二)90—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;
(三)100周岁以上(含100周岁)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。
(四)在核定低保、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时,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。
补贴方式:银行代发。
办理部门:户籍所在地村(居)民委员会。
(1)凡具备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条件的老年人,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、银行卡/存折(信用社/农行/工行)复印件两份,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,向户籍所在地村(居)民委员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上思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高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可委托亲属办理申请,代理人应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。申请时间可以在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2个月申请。符合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条件,由于高龄老人自身原因延误申请的,自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补贴。
(2)村(居)民委员会接到申请,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,并将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等基本情况张榜公示3天,接受群众监督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村(居)民委员会签署初审意见报乡(镇)民政办审核。
(3)乡(镇)民政办对收到村(居)民委员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无误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。
(4)县民政局根据乡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批,按季度通过银行代发到高龄老年人个人银行账户。
(5)监督举报电话:0770-8512116
附件:附件1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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